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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页 次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1-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6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88号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江丰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映江丰电子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丰电子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映了江丰电子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江丰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12日证监许可[2017]69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6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3,761,6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3,754.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117,845.29元,已于2017年6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9日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6.50万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6,5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9,693.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06.60元,已于2021年8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初始存放日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1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2销户2017-6-922,923.3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3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4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398773121215销户
合计22,923.33

注:初始存放金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费用1,711.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11.78万元。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初始存放日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39-615001040010394正常5,563.44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361080010047正常22,734.20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358480009268正常2021-8-1850,828.7729.35
合计50,828.7728,326.98

注:初始存放金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费用183.7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万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余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路128号”变更为“余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路128号”和“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安山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1#2#地块”两个地点。2019年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即减少用于“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2,500万元,增加用于实施“ 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2,500万元。2019年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综合考虑“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和“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3)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19年6月14日延期至2020年6月14日。

(4)2020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0年6月14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6月11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3,004,281.75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7年6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33,004,281.75元。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42号《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4,281.7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8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0,898,184.0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9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60,898,180.80元。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52号《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898,180.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丰钨钼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8月和9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1,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18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8年8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实施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9.73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实施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为零。

(5)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050,566.2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前次募资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4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使用情况报告 第6页

“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广东江丰于2021年9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尚未超过12个月。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4。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1年12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376.1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175.50
募集资金净额:21,211.78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175.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00.002017年:10,524.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79%2018年:5,142.23
2019年:5,121.96
2020年:386.84
2021年1-9月: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6,686.789,186.789,199.766,686.789,186.789,199.7612.982020年
2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4,021.004,021.003,995.134,021.004,021.003,995.13-25.872019年
3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504.003,004.002,980.665,504.003,004.002,980.66-23.342019年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000.005,000.004,999.955,000.005,000.004,999.95-0.05不适用
合计21,211.7821,211.7821,175.5021,211.7821,211.7821,175.50-36.28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65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374.65
募集资金净额:50,645.03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374.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2021年1-9月:20,374.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注1]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11,925.9611,925.964,369.7211,925.9611,925.964,369.72-7,556.242023年
2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24,619.1224,619.121,904.9924,619.1224,619.121,904.99-22,714.132023年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104.9214,099.9514,099.9515,104.9214,099.9514,099.95不适用
合计51,650.0050,645.0320,374.6551,650.0050,645.0320,374.65-30,270.37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 (年均利润总额)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利润总额)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
1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21.12%4,858.6036.59388.60425.19注3
2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145.38%1,411.79741.891,556.94691.572,990.40注4
3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未承诺[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适用未承诺[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效益。本项目能增强公司在高纯材料提纯、靶材织构控制、靶材溅射性能优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实力,打造企业高端技术研发平台,培养更多优秀技术人才,从而为生产提供更加优化的工艺,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本项目能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注3:“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本项目于2020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1年1-9月实现利润总额388.60万元,产能的释放将根据销售订单、客户认证等情况进行逐步推进和实现。注4:“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 2019年度、2020年度达到预计效益,2021年1-9月该项目实际效益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该项目产能已达到饱和,2021年1-9月利润率较低的产品占比提升所致。

附表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 (年均利润总额)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利润总额)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
1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未达产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1
2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未达产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未承诺[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经营预测期为11年(含建设期,T为建设期的第一年),第T+1年开始试生产,达到20%的产能,第T+2年预计达产50%,第T+3年预计达产80%,第T+4年预计达产100%。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产能将增加第T+1年、T+2年、T+3年、T+4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润总额分别为231.29万元、1,345.82万元、2,477.36万元和3,574.6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注2:“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经营预测期为11年(含建设期,T为建设期的第一年),第T+1年开始试生产,达到20%的产能,第T+2年预计达产50%,第T+3年预计达产80%,第T+4年预计达产100%。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产能将增加第T+1年、T+2年、T+3年、T+4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39.00万元、2,246.50万元、4,306.26万元和6,606.7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注3:“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本项目能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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