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宁波江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2月17日对江丰电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及培训对象
时间:2021年12月17日地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中信建投证券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解读,从董监高职能、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点。
2、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解读,包括理解募集资金管理存储、使用和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江丰电子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勇 朱明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