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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1: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21年12月1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余懿航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心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德永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锦堂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庆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1-028

(二)首次任命董事人员履历

(三)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吴刚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永东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1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监事人员履历

余懿航,男,1974年出生,在读博士。曾任重庆贝莱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重庆富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务。

黄心怡,女,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富立天瑞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京鑫昌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庆云,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福建省邵武轮胎厂、福建升汇集团、广州市睿杰名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

吴刚,男,1962年出生,高中学历。曾就职于重庆市人民银行北碚区支行、重庆市北碚区农业银行,现任重庆市格林门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陈永东,男,1971年出生,中专学历。曾就职于福建省国营永安机械厂、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选举为公司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选举为公司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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