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PBAT项目建成开始生产运行,为确保流动资金充足,同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备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内审部负责人陶丽女士调任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韦涛先生为公司新任内审部负责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