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全面发展,经审慎研究,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又因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增加经营范围的同时需对原经营范围进行重新表述,故原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 | 变更后 |
智能涂装装备、智能总装装备、智能焊装装备、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物流及立体仓储系统、电控系统、机器人及机器人工作站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业旅游;销售本公司生产和监制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9.28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2021〕第1- 10044号《验资报告》,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3,340,0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00股变更为133,340,000.00股。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名称变更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根据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于2021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万元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机器人及机器人工作站系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 |
统、电控系统、智能涂装装备、智能总装装备、智能焊装装备、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物流及立体仓储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业旅游;销售本公司生产和监制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 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3,3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