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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关于方正承销保荐20.5亿元款项情况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承销保荐20.5亿元款项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民族证券”)于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发生

20.5亿元款项事项。2018年10月、12月经相关法院初审、终审判决,认定在未经民族证券股东会、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时任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民族证券自有资金共计20.5亿元挪用至其他公司,法院判决相关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对被挪用未归还的16.3896281876亿元继续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民族证券。2019年1月,方正承销保荐依据上述判决结果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8月24日,方正承销保荐收到法院发还的追缴款项34,975,570元。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方正承销保荐接受以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相应资产抵偿部分被挪用未归还的资金,具体抵偿范围、抵偿金额以法院确认为准。

2021年9月,根据相关法院的《通知书》,为保证抵债资产的完整性,方正承销保荐向法院支付了77,347,700元,用于实现相关优先权利人对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相关房产享有的抵押权。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将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的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相关资产交付方正承销保荐抵偿其被挪用未归还的资金1,026,915,568元;将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南、工人路东一处房地产及其附属配套用房以及宗地内一处临建房屋交付方正承销保荐抵偿其被挪用未归还的资金176,126,216元。前述房地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方正承销保荐时

起转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正承销保荐被挪用的20.5亿元尚未收回款项的账面余额为17.0652443亿元,扣除5.2245亿元坏账准备后的账面净值为11.8407443亿元。鉴于本次拟接收的房产抵偿的合计金额扣除上述支付给法院的77,347,700元后尚低于上述账面净值,且剩余款项的收回时间和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裁定暂不影响本期损益。相关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清偿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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