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立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普立隆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5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普立隆的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普立隆少数股东黄昌政先生拟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7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40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60亿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54)。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普立隆与明日控股(广州)有限公司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往来业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普立隆未完成支付的货款、未交付的货物等提供持有其股权比例70%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普立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人民币650万元(陆佰伍拾万元整)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普立隆公司采购原材料、支付租金等业务,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及普立隆少数股东黄昌政先生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黄昌政 | ||
设立日期 | 2013年12月18日 | ||
收购日期 | 2021年06月08日 |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源城区工业园河埔大道东边临埔大道地段宝豪科技园厂房6#1楼 | ||
公司持股情况 | 聚石化学持股70.00%,黄昌政持股30.00% | ||
经营范围 | 研发、制造加工:塑胶制品(农膜除外);塑胶原材料;粘接树脂;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指标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1-6月 |
总资产 | 2,399.83 | 3,298.58 | |
负债合计 | 1,483.29 | 2,252.42 | |
净资产 | 916.54 | 1,046.16 | |
营业收入 | 4,646.75 | 365.08 | |
净利润 | 408.42 | -6.83 | |
审计情况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注:普立隆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E50087号)
(二)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普立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担保规定,结合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要求内容,本次公司为普立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65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最高额度连带责任担保,为超股份比例提供担保,因此,普立隆少数股东黄昌政先生拟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840万元(包含本次新增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64.15%、28.49%。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