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2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
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