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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8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0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对关注函中所涉及的事项核查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在你公司的产品技术、质量、交付及服务等能够满足宁德时代使用标准的前提下,宁德时代将优先采购你公司生产的锂电池级 PVDF 及R142b 产品。其中,R142b的采购数量为:2021 年 12 月底前合计不低于1700吨,2022 年度不低于7200吨;锂电池级 PVDF的采购量依据你公司届时的生产量确定。

1、你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锂电池级PVDF客户产品测试过程复杂且周期较长,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公司试生产产品很难完成客户认证流程。请你公司结合所生产的R142b、PVDF的技术参数,循环测试进度及客户认证情况,明确说明你公司所生产的R142b及PVDF是否已完成宁德时代供应商准入流程,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风险提示:

PVDF的整个验证流程较长,环节繁多,验证结果受产品稳定性、生产延续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准入流程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目前R142b产能2万吨/年,可外售量12650吨/年,R142b是公司非常成熟的产品,R142b是生产PVDF的原材料。由于R142b严格执行配额管理,采购商亦需要相应资质。鉴于宁德时代不具有直接购买R142b的资质,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宁德时代可直接指定第三方购买我公司R142b产品,第三方指具有采购R142b资质的企业包括其PVDF供应商。该部分供应商大多数为我公司现有客户,

属于既往客户购销业务的延续,因此并不需要准入流程。

(2)公司PVDF一期3000吨/年产能的生产线于2021年8月底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已顺利产出3C级、涂料级PVDF,锂电池级PVDF也已达到出厂标准。前期,已经给宁德时代提供小样进行检测,小试已合格,现已进入中批量测试阶段。测试环节包括小试--中试--批次试验,要经过客户方面的反复磨合、调整技术参数,逐步验证 PVDF 产品与电池各项性能的符合性,最终满足客户需求。产品测试过程复杂且周期较长,给产品认证周期带来很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宁德时代的技术反馈情况,及时调整装置和工艺,尽快完成供应商准入流程。

2、请结合你公司R142b产品2021年度产销情况、外售额度等说明在2021年12月底前向宁德时代销售合计不低于1,700吨的可实现性,以及对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回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R142b按照年度计划平均量生产、销售。鉴于宁德时代不具有直接购买R142b的资质,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宁德时代可直接指定第三方购买我公司R142b产品,第三方指具有采购R142b资质的企业包括其PVDF供应商。该部分供应商大多数为我公司现有客户,属于既往客户购销业务的延续。截止本公告日,宁德时代指定的PVDF生产商已从我公司采购R142b合计900吨。

产品的供应根据对方的生产需求来确定,鉴于现阶段国内部分地区存在的限电、疫情等因素,可能会对生产商的正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存在实际实现的采购量不达预期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对方的生产需求,全力配合保障R142b的供应。到12月底形成的采购数量对应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中体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宁德时代所采购产品将按市场价格月度定价,产品价格、采购数量、付款方式等事项,具体以购销合同约定为准。请说明《合作框架协议》中的相关违约条款,并结合违约条款的内容说明《合作框架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请你公司充分披露相关产品销售量及销售单价不及预期的风险。

回复:

《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的约定,协议中对后续双方业务发生的范围、

涉及的产品进行了约定,是双方对未来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预约,不涉及具体金额,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条款。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双方在后续的具体合作中,会针对每笔具体业务签订具体的购销合同,包括产品价格、采购数量、付款方式等事项,届时购销合同中会对双方每笔具体业务的违约责任等做更为详细的约定。该《合作框架协议》并非实质的业务《购销合同》,不涉及具体金额,有关详尽的合作事宜需在后续签订的购销合同中予以明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形势改变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化学品为周期性产品,价格波动大,行情持续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随着新增有效产能的投放,以及R142b-PVDF一体化产能的陆续投入使用,产业链供需关系会趋于平衡,产品单价及销售量存在下行风险。如果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长不及预期,也可能会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请补充说明《合作框架协议》筹划、决议过程及具体时间节点,参与及知悉的相关人员,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月内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补充披露除联席总裁王宪东的减持计划外,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回复:

1、《合作框架协议》筹划、决议过程

2021年10月23日,公司内部会议讨论计划与宁德时代启动合作谈判,现场参加人员:李洪国、段琦、周浩、彭宁。

2021年10月26日,双方在宁德时代进行第一次商谈,就合作意愿和方向达成一致。现场参加人员:李洪国、段琦、周浩、彭宁、何余生、廖乃锋、范李坤。刘凤国于现场会后电话知悉商谈事项。

2021年11月24日,双方在联创公司进行第二次商谈,基本确定合作框架。现场参加人员:李洪国、段琦、周浩、彭宁、刘凤国、何余生、廖乃锋、范李坤、贾炜。

2021年12月11日,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披露《关于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前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除联席总裁王宪东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内无二级市场减持计划。

三、你公司认为应当进行披露的其他事项。

回复: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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