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话和网络的方式临时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