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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6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3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主要办公地及葡萄酒生产酿造基地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玛纳斯县、霍尔果斯市,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位于上海,因受到疫情影响立信无法按照年报工作进度调配相关资源对公司开展2021年度审计工作;截止目前,立信未对公司开展正式审计工作,未形成工作报告。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招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主要办公地及葡萄酒生产酿造基地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玛纳斯县、霍尔果斯市,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位于上海,因受到疫情影响立信无法按照年报工作进度调配相关资源对公司开展2021年度审计工作;截止目前,立信未对公司开展正式审计工作,未形成工作报告。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招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67号)。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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