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修订依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第一百六十五条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第一百六十五条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