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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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监事会成员8人,截至2021年12月15日,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收到8名监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核销呆账4.86亿元人民币。本次呆账核销涉及的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
监事会认为:本次呆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呆账核销涉及的资产已根据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披露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呆账核销事宜。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