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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0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1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公司董事王志弘先生持有公司1,63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18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凯荣先生持有公司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5%),公司董事潘家锋先生持有公司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1%),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王志弘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2%),陈凯荣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7%),潘家锋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9%)。

近日,公司收到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王志弘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387,800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990%,陈凯荣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22,000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056%,潘家锋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15,000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数量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股份来源
王志弘集中竞价2021-12-1433.5509387,8000.0990%王志弘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陈凯荣集中竞价2021-12-1433.346822,0000.0056%
潘家锋集中竞价2021-12-1533.596415,0000.0038%
合计424,8000.1085%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王志弘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229,5800.3140%1,229,5800.3140%
其中:高管锁定股1,179,1800.3012%1,179,1800.3012%
股权激励限售股50,4000.0129%50,4000.0129%
二、无限售条件股409,8600.1047%22,0600.0056%
三、总股数1,639,4400.4187%1,251,6400.3197%
陈凯荣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66,1500.0169%66,1500.0169%
其中:高管锁定股15,7500.0040%15,7500.0040%
股权激励限售股50,4000.0129%50,4000.0129%
二、无限售条件股22,0500.0056%500.0000%
三、总股数88,2000.0225%66,2000.0169%
潘家锋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7,2500.0121%47,2500.0121%
其中:高管锁定股11,2500.0029%11,2500.0029%
股权激励限售股36,0000.0092%36,0000.0092%
二、无限售条件股15,7500.0040%7500.0002%
三、总股数63,0000.0161%48,0000.0123%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

1、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王志弘、陈凯荣、潘家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王志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陈凯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潘家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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