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62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5,035,4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5.035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5,004,100 | 99.9582 | 31,300 | 0.0418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75,004,100 | 99.9582 | 31,300 | 0.0418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5,004,100 | 99.9582 | 31,300 | 0.0418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5,035,4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04,100 | 99.3098 | 31,300 | 0.6902 | 0 | 0.000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
2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 4,504,100 | 99.3098 | 31,300 | 0.6902 | 0 | 0.00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4,504,100 | 99.3098 | 31,300 | 0.6902 | 0 | 0.0000 |
4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4,535,4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