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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6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7日,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上述会议相关信息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10月29日-2021年4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2月9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企业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交易日期/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薛运普总经理助理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21日700700
2王卉业务经理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7日26000
3高振坤品保经理2021年1月14日1000
4孙骏信息经理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6日20000
5王逸超业务管理师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9000
6潘照才业务经理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4日4000
7杨帆工程师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19001000
8史媛工程师2021年2月25日1000
9王银车间主任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14001400

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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