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5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