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顾凌云:
刘书锦:
季 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