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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星创业股票代码:300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9817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9817室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司法拍卖)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星创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华星创业、上市公司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繁银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兆享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星创业50,901,030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并成功拍出,其中40,000,000股股份已经被司法过户,剩余10,901,030股股份也即将过户
本报告书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9817室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9日
经营期限2018年07月09日至2048年07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187U4G
法定代表人朱定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整
股东朱定楷(76%)、陈武(24%)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新材料、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机械设备维修,云平台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朱定楷先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监高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朱定楷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
戴慧旎监事中国上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杭州兆享于2020年9月2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上海繁银将其持有的华星创业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兆享行使的股东权利范围之内,上海繁银当然的与杭州兆享保持一致行动;如果还有其他超过表决权委托的事项而需要上海繁银行使股东表决权的,上海繁银亦应与杭州兆享保持一致行动,由杭州兆享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与《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上海繁银的表决权委托期限相同,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时,一致行动协议自动解除。表决权委托期间即自首期交割的标的股份(8,572,805 股)登记至杭州兆享名下之日起至下列情形发生时(以较早发生者为准)终止:(1)上海繁银不再持有授权股份或标的股份;(2)标的股份首期交割日起 6 个月内未完成第二期交割的;(3)杭州兆享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外部监管机构或者任何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导致的表决委托终止;(5)《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董事朱定楷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中证调查字2020035001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4月8日,朱定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对朱定楷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0,901,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于2019年11月21日被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司法冻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华星创业股份以外,其未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强制性措施,是法院依法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冻结的华星创业股份进行处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持有华星创业10,901,030股股份已经被成功拍卖,也即将过户,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华星创业50,901,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进行公开拍卖,其中买受人杭州兆享拍得华星创业30,000,000股股份,剩余股份由其他买受人拍得。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完成与买受人杭州兆享、其他买受人所涉拍卖股权共计华星创业40,000,000股股份的过户工作;另一买受人拍得华星创业10,901,030股股份仍未完成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繁银持有华星创业50,901,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繁银持有华星创业10,901,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4%。上海繁银持有的剩余的华星创业10,901,030股股份也即将被过户,待过户完成后不再由上海繁银持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冻结股数(股)冻结持股比例
上海繁银10,901,0302.54%10,901,0302.54%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股权已被依法拍卖,但仍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现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朱定楷

日期:2021 年 12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市公司: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500号联系电话:0571-87208518传真:0571-87208517联系人:张艳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 在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 500 号
股票简称华星创业股票代码300025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9817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0,901,030股 持股比例:11.88 %
本次权益发生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0,901,03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54% 变动数量:40,000,000股 变动比例:9.34%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剩余持有华星创业10,901,030股股份已被拍卖,待过户完成后不再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12月9日 方式:司法拍卖执行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持有的10,901,030股华星创业股份因买受人个人原因推迟过户,具体过户时间无法准确知悉。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朱定楷

日期:2021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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