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繁银”)所持有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50,901,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进行公开拍卖,并全部成功拍出,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兆享”)成功拍得华星创业30,000,000股股份。
近日,上海繁银名下所持有的华星创业40,000,000股股份完成过户程序,其中包括杭州兆享拍得的30,000,000股股份。
上海繁银名下持有的10,901,030股华星创业股份因买受人个人原因推迟过户。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双方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增减数量(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杭州兆享 | 16,074,010 | 3.75% | 30,000,000 | 46,074,010 | 10.75% |
上海繁银 | 50,901,030 | 11.88% | -40,000,000 | 10,901,030 | 2.54% |
上海繁与杭州兆享为一致行动人,杭州兆享仍拥有上海繁银尚未完成过户的10,901,030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兆享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华星创业56,975,040股股份,其中实际持有华星创业46,074,01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并且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海繁银持有的10,901,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4%)的表决权,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30%。如后续上海繁银名下持有的10,901,030股华星创业股份司法过户后,上海繁银将不再持有前述股份,而杭州兆享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持有华星创业46,074,01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