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126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若发行人京汉置业未按约定履行对个别定融产品的到期偿付义务,公司存在因此将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2、若部分定融产品的管理人因发行人京汉置业未履行个别产品到期偿付(即债务违约)情况而宣布其他定融产品提前到期,管理人及其他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存在因此将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届时可能因被动构成违规担保而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4、若公司按程序最终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届时存在因承担对控股股东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债务,因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公司可能因被动提供资金而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后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0)。
目前公司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为标的公司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借款余额 | 还款时间 | 担保到期日 |
1 | 京汉置业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 | 27,000.00 | 2023/8/21 | 2025/8/21 |
2 | 京汉(廊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信达资管 | 14,576.46 | 2023/8/21 | 2025/8/21 |
3 | 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 | 信达资管 | 3,422.59 | 2023/8/21 | 2025/8/21 |
4 | 天津凯华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信达资管 | 11,494.80 | 2023/8/21 | 2025/8/21 |
5 | 京汉置业 | 信达资管 | 4,470.22 | 2023/8/21 | 2025/8/21 |
6 | 京汉置业 | 信达资管 | 17,490.93 | 2023/8/21 | 2025/8/21 |
7 | 京汉置业 | 信达资管 | 16,276.10 | 2023/8/21 | 2025/8/21 |
8 | 金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翡岛置业有限公司 | 信达资管 | 18,070.29 | 2023/8/21 | 2025/8/21 |
9 | 京汉置业 | 信达资管 | 18,722.26 | 2023/8/21 | 2025/8/21 |
金额合计 | 131,523.65 |
2、定向融资计划债务的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为标的公司定向融资计划债务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融资额度 | 已发行余额 | 剩余发行额度 | 还款时间 | 担保到期日 |
1 | 京汉置业 | 定向融资计划二期 | 5,000.00 | 27.00 | - | 2021/6/26- 2021/12/9 | 2023/12/9 |
2 | 京汉置业 | 定向融资计划三期 | 20,000.00 | 3,916.00 | 1,990.00 | 2021/6/11- 2022/2/26 | 2024/2/26 |
3 | 京汉置业 | 定向融资计划四期 | 10,000.00 | 6,804.00 | - | 2021/10/22- 2022/5/21 | 2024/5/21 |
4 | 京汉置业 | 定向融资计划五期 | 6,000.00 | 560.00 | - | 2021/6/24- 2022/5/20 | 2024/5/20 |
5 | 京汉置业 | 定向融资计划六期 | 5,000.00 | 1,527.00 | 3,450.00 | 2021/12/10- 2022/6/3 | 2024/6/3 |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融资额度 | 已发行余额 | 剩余发行额度 | 还款时间 | 担保到期日 |
6 | 京汉置业 | 京汉置业2021年定向融资计划一期 | 1,000.00 | 80.00 | 910.00 | 2021/11/27- 2022/2/26 | 2024/2/26 |
7 | 京汉置业 | 京汉置业2021年定向融资计划二期 | 5,000.00 | 341.00 | 4,659.00 | 2022/6/24- 2022/7/22 | 2024/7/22 |
8 | 京汉置业 | 京汉置业2021年定向融资计划三期 | 15,000.00 | 13,715.00 | 1,285.00 | 2021/12/11- 2022/4/15 | 2024/4/15 |
9 | 京汉置业 | 京汉置业2021年定向融资计划四期 | 10,000.00 | 7,030.00 | 2,970.00 | 2022/6/18- 2022/10/15 | 2024/10/15 |
金额合计 | 77,000.00 | 34,000.00 | 15,264.00 | - | - |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弦投资”)出具说明:“在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后,本公司将积极解除奥园美谷及其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金融机构债务担保。如交割日3个月后本公司或相关方无法解除奥园美谷及其子公司上述担保,本公司将在1个月内与奥园美谷协商落实解决方案,具体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转让方参照相关案例和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向转让方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议案》,鉴于上述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和定向融资计划债务的担保尚未获得解除,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拟与凯弦投资签订《关于融资担保费的合同》,对此收取担保费。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公告》。
二、本次所涉担保已履行的审议情况
本次所涉担保已履行的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三、本次担保责任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京汉置业的融资产品为分期发行,其中有部分产品于2021年12月9日至11日到期,公司发现存在约10,576万元的本金并未履行偿付的情形,其中
包括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到期产品本金10,000万元。
针对上述发现事项,公司立即函询京汉置业了解相关情况,京汉置业回函如下:
1、截止2021年12月14日,我司(含下属公司)已逾期兑付的产品明细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借款人 | 到期未兑付本金(元) | 收益率 |
1 | 京汉置业2020年定向融资计划二期 |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 | 9.50% |
2 | 京汉置业2020年直接融资工具三期 |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910,000 | 8.5%~9.5% |
3 | 京汉置业2020年定向融资计划四期 |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40,000 | 9.7%~10% |
4 | 京汉置业2020年定向融资计划六期 |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70,000 | 11.80% |
5 | 京汉置业2021年定向融资计划三期 |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9.50% |
合计 | 114,490,000 |
2、关于我司未兑付定融产品的兑付方案
针对我司个别已到期未兑付的定融产品,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制订具体兑付方案,计划参照中国奥园发布的基金及定融产品初步兑付方案,具体以我司后续发布为准。公司及股东方目前正在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严控行政预算、缩减非必要开支,加大促销售、抓回款、保交付力度,加快处置项目资产,力求尽早回款。
3、关于我司2021年12月8日出具的《关于<催告函>的回函》内容是否有变更
截止本函出具之日,我司2021年12月8日出具的《关于<催告函>的回函》内容没有变更。
四、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若最终司法程序认定由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下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要求奥园广东切实履行反担保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必要时进行追偿,包括通过协商及司法途径等。
五、风险提示和说明
1、若发行人京汉置业未按约定履行对个别定融产品的到期偿付义务,公司存在因此将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2、若部分定融产品的管理人因发行人京汉置业未履行个别产品到期偿付(即债务违约)情况而宣布其他定融产品提前到期,管理人及其他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存在因此将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届时可能因被动构成违规担保而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4、若公司按程序最终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届时存在因承担对控股股东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债务,因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公司可能因被动提供资金而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6、公司正积极推进各方,争取促进解除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
7、公司将及时关注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