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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情况

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入总额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上市公司审计37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行业;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5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有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发生。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纪律处分3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何晶晶,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易群,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1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维持不变。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大华会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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