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16:00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谭明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监事陈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陈凤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监事会推荐谭明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