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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68,223.06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4,934,775.4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3元(含税)。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98,49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占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比例为42.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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