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1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持续运行,2021年公司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2021年公司预计发生向复星医药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金额为3,500万元,向复星医药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金额为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现根据双方业务开展的最新情况,对上述年度预计上限进行调整:
1、公司增加向复星医药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5,00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预计向复星医药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金额为18,500万元;
2、公司增加向复星医药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预计向复星医药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金额为70,000万元。
(二)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复星医药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1年1-10月发生额 (未经审计) | 2021年预计发生额 | ||
调整前 金额 | 本次调整金额 | 调整后 金额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产品、原料、试剂等 | 市场价格 | 4,252.84 | 3,500.00 | 15,000.00 | 18,500.00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产品、原料、试剂等 | 市场价格 | 59,330.85 | 60,000.00 | 10,000.00 | 70,000.00 |
合计 | 63,583.69 | 63,500.00 | 25,000.00 | 88,500.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以芳注册资本:256,289.8545(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10号9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0605412公司性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903.0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89.3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0.48亿元,净利润39.35亿元。(复星医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未经审计)复星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关联关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刘强先生担任复星医药重要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刘强先生虽未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款、
10.1.5第二款、10.1.3 第三款的关联关系情形,刘强先生为我司关联自然人,复星医药及其下属公司为我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复星医药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履约能力的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本公司认为其能够向公司支付交易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其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参照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不高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购销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复星医药于2021年6月签订了《有关原材料/产品及服务的互供框架协议》,约定年度采购/销售金额上限以各自有权审批机关审议通过金额为准。本次调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复星医药采购药品及出售药品等相关产品,为日常的经营性交易,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向复星医药采购或销售药品等相关产品均属正常的市场供需行为,在相互了解生产经营状况的情况下,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及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各方亦根据自身维持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取盈利等目的选择交易对手。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收(付)款条件与市场同等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但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本次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本次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原因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