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周勤德先生之子万文浩先生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万文浩先生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500股,构成短线交易。
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向 | 交易股票数量(股) | 交易价格(元/股) | 交易金额(元) |
2021.09.22 | 买入 | 500 | 28.80 | 14,400 |
2021.11.03 | 卖出 | -500 | 36.88 | 18,440 |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据此规定,万文浩先生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4,040元(计算过程: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已全数收归公司所有。
2、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监事周勤德先生亲属万文浩先生根据二级市场情况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周勤德先生及万文浩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周勤德先生及万文浩先生承诺将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短线交易买卖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相关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4、公司要求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致歉声明
周勤德先生及其亲属万文浩先生就本次违规交易行为致歉如下:本人就此次行为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本人此后将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