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的通知,其于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4,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6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潮忠 | ||||
住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东升华诚居委临江北路乐万邦花园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巨轮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031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4,390 | 1.996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吴潮忠 | 34,701.0587 | 15.78 | 30,311.0587 | 13.7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20.5147 | 2.15 | 330.5147 | 0.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980.5440 | 13.63 | 29,980.5440 | 13.63 |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73.0000 | 1.94 | 4,273.0000 | 1.9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73.0000 | 1.94 | 4,273.0000 | 1.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持有股份 | 38,974.0587 | 17.72 | 34,584.0587 | 15.7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93.5147 | 4.09 | 4,603.5147 | 2.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980.5440 | 13.63 | 29,980.5440 | 13.63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7.备查文件 |
二、其他说明
1、吴潮忠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潮忠先生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03,110,587股,占公司总股本13.7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5,840,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