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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2、资金额度:人民币1.5亿元;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的1.5亿元以内;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存在因证券投资产生损失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为合理使用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该证券投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10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5亿元参与证券投资,期限自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度”事项起,公司开始以全资子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此后公司均按规定的审议程序,对每年的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和授权,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相关操作合法合规,并按深交所有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全资子公司兰州黄河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贸公司”)和兰州黄河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同意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继续使用其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科贸公司和农业公司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其中科贸公司人民币9000万元,农业公司人民币6000万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的1.5亿元以内;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和种类:通过独立的自营账户,运用上述资金,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四)投资期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审批程序

该证券投资事项由科贸公司和农业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含子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操作。

该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证券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

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公司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司认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系统性风险: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非系统风险: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包括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2021年6月修订)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于2021年6月对先前制订的《证券投资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21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该制度全文已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1年6月修订)对证券投资的原则、权限、资金来源、账户及资金管理、投资管理与组织实施、内部审核与报告程序、核算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做出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还将继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各项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相关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披露内容包括:报告期末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说明证券品种、投资金额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总投资金额比例大小排列的前十只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期末市值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损益情况等。

公司还将继续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外部学习培训交流等方式,增

强分析与研判能力,提升决策与交易水平,努力化解证券投资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前述投资期限内如果出现极端情况,比如发生不可预测的系统性风险、市场环境持续恶化等,公司将及时审慎判断进行证券投资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如确有必要,将在适当时机停止上述证券投资,以避免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使用独立自营账户,严格按照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证券投资,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状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资金需求造成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同时还能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但也存在着因证券投资可能产生损失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前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提出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科贸公司和农业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对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资金来源、操作方式、账户与资金管理、核算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相关管理流程进行了了解与核实,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情况属实;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均正常,为防止资金闲置,将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

3、该证券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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