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
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现金管理受托方将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 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0年度 | 2021年第三季度 | |
资产总额 | 988,785.46 | 1,042,057.69 |
负债总额 | 185,074.28 | 207,030.53 |
资产净额 | 803,711.18 | 835,027.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21,164.13 | 18,146.49 |
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计划购买中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仅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申请未来两年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投资额度为65亿元,占最近一期财报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的1.36倍。2021年1-9月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到期累计收益为1,989万元,约占净利润的3.23%,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货币资金”科目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1、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对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40,000 | 662 | 160,000 |
2 | 证券理财产品 | 29,075 | 16,016 | 207 | 13,059 |
合计 | 229,075 | 56,016 | 869 | 173,059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73,059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1.53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52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173,059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476,941 |
总理财额度 | 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