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通知,获悉其已与韦军先生签署《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合计22,990,380股质押给韦军先生,双方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手续,质押期限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赵新宇 | 否 | 22,990,380 | 100% | 17.67% | 是 | 否 | 2021年12月10日 | 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日 | 韦军 | 个人资金需求 |
赵新宇先生质押股份用于个人资金需求,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赵新宇先生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赵新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可控。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赵新宇先生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