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8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江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热电”)
? 增资金额:江阴热电注册资本由17,363.82万元增加至36,863.82万元,
增资19,500万元,2名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环能”)持有江阴热电50%股份,本次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9,750万元,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电力”)持有江阴热电50%股份,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9,750万元。
? 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阴热电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煤炭等与业务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煤炭金额约为13,0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69)。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守协议及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但本次
增资尚未完成出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交易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江阴热电本次增资前注册资金为17,363.82万元,由江阴电力和华光环能各持股50%。为落实国家能源政策,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优化能源结构,缓解电网调峰压力,江阴热电控股85%子公司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燃机热电”)拟新建1×9F级燃气发电工程项目,需增加注册资本金2.3亿元,该项目已列入国家第一批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名录,属于调峰项目。为顺利建设实施该项目,江阴热电与江阴燃机热电另一持股15%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拟按持股比例,对江阴燃机热电现金增资2.3亿元,其中江阴热电增资1.95亿元,三房巷增资0.35亿元。
为筹措本次增资资金,江阴热电2名股东华光环能和江阴电力拟对江阴热电同比例现金增资共计1.95亿元,其中华光环能增资9,750万元,江阴电力增资9,750万元。增资后,双方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江阴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蒋志坚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江阴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关联交易是对关联法人增资。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电厂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薛健
5、注册资金:17,363.82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87-09-26
7、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煤炭的检测、销售;售电;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运配载;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华光环能持有江阴热电50%股权,江阴电力持有江阴热电50%股权。
(三)截至2021年9月30日,江阴热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237,836.05 | 262,657.17 |
净资产 | 84,928.46 | 73,430.76 |
科目 | 2020年度 | 2021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32,412.32 | 108,987.34 |
净利润 | 18,364.23 | 4,976.11 |
乙方总计持有江阴热电50%股权。
3、股东方增资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 | 增资前注册资本 | 增资后注册资本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681.91 | 50 | 18,431.91 | 50 |
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8,681.91 | 50 | 18,431.91 | 50 |
总计 | 17,363.82 | 100 | 36,863.82 | 100 |
批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名录,属于调峰项目,实施本次增资能够增强江阴燃机热电的资本实力,顺利推进1×9F级燃气发电工程项目建设,拓展其燃气轮机业务发展空间,提高其未来清洁能源板块的营业收入及利润。通过本次增资,华光环能合营企业江阴热电可进一步提升在清洁能源燃气发电领域的市场竞争力,预期可为公司带来新增投资收益。本次增资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蒋志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华光环能董事长蒋志坚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钟文俊先生、周建伟先生同时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故江阴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阴热电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煤炭等与业务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煤炭金额约为13,0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股东认缴出资、工商变更等程序,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