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人民币15万元/人/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