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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9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5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鉴于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满足《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康泰转2”的转股价格(145.33 元/股),则“康泰转2”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郑海发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高新区派出所出具的《深圳市门牌号证明》,公司原注册地址门牌号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6号变为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222号,实际地点未发生变更。同时公司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等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杜伟民先生、郑海发先生、温飞东先生、刘建凯先生、苗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杜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郑海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温飞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刘建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苗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皎予先生、罗智泉先生、胡克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李皎予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罗智泉先生、胡克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皎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罗智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胡克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根据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人民币15万元/人/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和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9日14:30召开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伟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1987年至今在生物制品领域从业经验超过30年,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杜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87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袁莉萍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伟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2、郑海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1990年至今在疾病预防控制领域从业经验超过30年,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海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17,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海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3、温飞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广东中润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温飞东先生持有1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温飞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4、刘建凯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从事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

产业化工作超过30年,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建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5、苗向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苗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0,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苗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皎予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正前方企业管理顾问(上海)公司总裁。现任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皎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皎予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2、罗智泉先生,1963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北京大学学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博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最近五年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副校长。

截至本公告日,罗智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智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3、胡克平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江西大学生物系学士,北京药物化学研究所生物化学博士。最近五年至今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科大学药用植物研究所药理毒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截至本公告日,胡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克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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