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对照表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该名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其中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分析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对外公共政策、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该名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其中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章程备案等手续,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