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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康生命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并避免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盈康”)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同时借助公司医疗服务领域管理运营经验,促进长春盈康业务的发展和增长,公司下属企业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医院”)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投”)于2021年8月6日签订了《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盈康医投将长春盈康委托给友谊医院进行管理和运营。经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友谊医院和盈康医投于2021年12月13日签订了《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将委托管理期限由1年变更为3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盈康医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盈康医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倪小伟、彭文、沈旭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

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龚雯雯
注册资本:14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0日
经营期限:2018年12月20日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NW51D43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医疗信息咨询(不含诊疗服务),健康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

(二)股权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50,198.18
净资产138,789.85
项目2020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66,625.66
净利润1,812.18

注:以上数据为盈康医投合并财务数据。

(四)关联方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盈康医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76,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为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的执行董事兼经理龚雯雯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盈康医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

盈康医投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委托方/甲方: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丙方: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根据原协议约定,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原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原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内,如任何一方未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提出不再续约则自动续期1年。原协议已于2021年9月14日起生效;经各方进一步协商,拟对原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的相关条款进一步修改。

(1)委托管理期限

各方同意,《委托管理协议》第2.2条现修改为:

“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是: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委托管理期限自2021年9月14日起算。

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内,如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经其内部审议程序批准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委托管理期限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

(2)其他

a.本补充协议于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本协议内容经乙方的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即盈康生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b.除本补充协议所明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变更事项外,《委托管理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友谊医院与盈康医投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将委托管理期限由1年变更为3年,可以进一步解决及避免长春盈康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保证长春盈康经营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促进长春盈康健康发展。协议签订后能够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入,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1月1日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除本次与盈康医投签订《关于长春盈康医院

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关于盈康运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外,公司及子公司与盈康医投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168.94万元(该款项为盈康医投支付的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款4,644.49万元、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转让款8,131.45万元、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转款7,393万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会议议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乔 岩 许琰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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