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分别是周异助、张毅、杨旭东、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制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