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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中国高科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贸仲委已作出撤案决定

?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仲裁案件已被撤销,公司将冲回就本仲裁案件计提的预计负债2,822.42万元,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正向影响。2021年12月13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送达的[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3274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贸仲委已准许兰涛、童喜林、吕铁、宋杏枝、童凤姣、柳州英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撤案申请,作出撤案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贸仲委送达的《仲裁通知》等文件,兰涛、童喜林、吕铁、宋杏枝、童凤姣、柳州英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公司与其签订的《关于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所引起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已被受理(详见公司临2020-011号公告)。2020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名下价值等额财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因该仲裁案件被冻结金额合计241,779,892.91元(详见公司临2020-049号公告及往期定期报告)。贸仲委分别于2020年8月27日、2021年2月19日开庭审理该案,但未作出裁决,并已将该案作出裁决的期限延期至2022年2月14日。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腾教育”)及兰涛、童喜林、吕铁、宋杏枝、童凤姣以及柳州英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仲裁和解及股份转让协议书》(详见公司临2021-047、2021-054号公告)。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根据协议约定及时履约,兰涛等本仲裁案件申请人已根据协议约定向贸仲委提交了撤案申请以及撤回财产保全的申请。

二、本仲裁案件的结果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贸仲委送达的[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3274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贸仲委作出决定如下:

“1、撤销仲裁委员会受理的DS20200329号股份转让协议争议案,即本案,终止本案仲裁程序;

2、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1,621,577元,全部由申请人承担。该款项与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预缴的等额仲裁预付金全额冲抵。”

同时,贸仲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交了本仲裁案件申请人提交的《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

三、本仲裁案件的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就本仲裁案件于2019及2020年度累计计提预计负债共28,224,215.13元,鉴于前述进展情况,公司会将冲回前述预计负债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若冲回预计负债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正向影响,具体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此外,本仲裁案件相关的财产保全后续将被解除,即公司银行账户因该仲裁案件被冻结的资金241,779,892.91元将被解除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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