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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签订黄浦区牛庄路608号房屋的征收补偿协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7日作出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1】13号),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牛庄路608号底层及二层、602号二层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牛庄路征收房屋系为公司向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筑面积71.43平方米(其中608号底层33.04平方米、二层27.7平方米;602号二层10.69平方米),602号因房屋状况空置,608号底层及二层曾用于出租使用。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多次协商,目前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黄浦区137街坊(企事业单位)结算单》(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公司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为8,417,565.99元, 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公司交房90日内。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坐落于牛庄路608号,房屋类型为店铺,房屋性质为公房,房屋用途为非居营业;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获得补偿人民币8,417,565.99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搬离原址90日内;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本协议生效。

二、拟签订杨浦区许昌路689弄8号房屋的征收补偿协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25日作出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杨府房征(2021)12号),公司位于杨浦区许昌路698弄8号前三阁房屋被纳入杨浦区64、71、75街坊旧城区改建地块征收范围。许昌路征收房屋系为公司历史遗留的公有居住房屋,公房租赁凭证记载居住面积10.3平方米,认定建筑面积

15.87平方米,曾于1991年分配给职工,后于1993年收回后长期空置。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杨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申杨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经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现已将我司认定为许昌路698弄8号前三阁房屋被征收人。目前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居民安置及各类费用确认表(一)》(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公司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为3,111,152.41元, 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公司交付房屋60日内。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杨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坐落于许昌路698弄8号,房屋类型为旧里,房屋性质为公房,房屋用途为居住;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申杨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获得补偿人民币3,111,152.41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搬离原址60日内;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本协议生效。

上述两项房屋征收事项已经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被征收的房屋:(1)牛庄路608号系为公司向新黄浦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筑面积71.43平方米(其中608号底层33.04平方米、二层27.7平方米;602号二层10.69平方米),602号因房屋状况空置,608号底层及二层曾用于出租使用;(2)许昌路698弄8号系为公司历史遗留的公有居住房屋,曾于1991年分配给职工,后于1993年收回后长期空置。因此本次征收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预计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补偿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牛庄路608号)》版本、《黄浦区黄浦区137街坊(企事业单位)结算单》

3、《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许昌路698弄8号)》版本、《居民安置及各类费用确认表(一)》版本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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