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2021年12月10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09]号《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2021年11月5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7,080,000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加至800,096,281股。
此外,根据《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18名首次授予和8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另有1名首次授予和1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成绩为C,上述27名激励对象(因有1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本次注销涉及人数合计为27人)合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1,843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80,643股,预留授予部分151,200股,合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539%),将由公司按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644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279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96,281股变更为799,664,438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中际旭创《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的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3,016,281元。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664,438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713,016,281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9,664,438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登记事宜。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