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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关于公司股东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公司监事宋伟东先生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宋伟东先生的股票账户因误操作于 2021 年12 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5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1、本次违规减持前,公司监事宋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83股,占公司总股本0.05%。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公司监事宋伟东先生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根据函中所述,宋伟东先生的股票账户长期由其配偶管理,2021年12月9日,其配偶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14,250股,成交均价9.10元/股,成交金额129,675元,减持完毕后宋伟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333股,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份数(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宋伟东集中竞价2021年12月9日9.1014,2500.005%

宋伟东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宋伟东先生的上述减持行为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未在窗口期内减持,亦未构成短线交易。

三、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声明及后续情况

1、发生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后,宋伟东先生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明确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自身及配偶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严格管理好个人股票账户,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宋伟东先生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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