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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四创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1-038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公司就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开展了招标工作并邀请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确定大华所为中标人。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容诚所进行了沟通,容诚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兵,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洋洋,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本期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系

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所自2017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就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开展了招标工作并邀请前、后任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确定大华所为中标人。公司拟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采购合同按照服务内容每年度分别签订,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控审计完成后,双方无异议的,可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开展了招标工作并邀请前、后任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公示期内均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容诚所进行了沟通,容诚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由于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七届五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公司本次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和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3万元,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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