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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公司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39)。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6月2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二)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3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115.00元/股,最低价格人民币112.82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114.1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3,825.5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原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6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

自2021年6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35,0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4%,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4,891,64432.2274,891,64432.22
无限售条件股份157,512,35667.78157,512,35667.7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335,0660.14
股份总数232,404,000100.00232,404,000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后续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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