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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考察及公司董事会提名,由章燎源先生、杨嵘峰先生、潘道伟先生、吴斌先生、魏本强先生、郭广宇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董事会提名,由黄钟伟先生、吴声先生、李景武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钟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我们认为, 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社会兼职等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卫东、王秀丽、苏军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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