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30日、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201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存续期将于2022年4月19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0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股票,其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23,696,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于2018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存续期将于2022年4月19日届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数量为13,226,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二、后续安排
1.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通过
“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完成了2,408名持有人认购股份的50%(即1,047万股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工作,剩余50%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4月19日)后再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自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后12个月为解锁期。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除上述情况,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本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同意。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