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斌先生、仇梁先生、张宏业先生、林建芬女士、刘中尽先生、金大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提名迟国敬先生、凌鸿先生、李远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国敬先生、凌鸿先生、李远鹏先生均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审查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数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喆女士、朱央洲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唐昊涞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喆女士、朱央洲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2,694股,218,836股,王喆女士、朱央洲先生承诺自离任董事职务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对王喆女士、朱央洲先生、唐昊涞先生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 斌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担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724,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193%,通过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973,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836%,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1,698,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2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仇 梁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业自动化仪表高级工程师。获奖项目有《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与数据采集控制系统研究》(机械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机械工业2000年振兴目标研究项目》。“流量仪表振兴目标研究”(机械工业部科技进步优秀奖);参与编写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调压器》(CJ274-2008),《城镇燃气调压箱》(CJ/T275-2008)。1985年至1998年在机械电子工业部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流量仪表研究室,先后担任流量仪表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从事流量仪表及工业过程自动化控制与测量的研究及项目开发。2002年至2004年在上海西派埃燃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从事燃气计量系统的设计与技术支持工作。2004年至2007年在上海天信仪表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从事燃气计量仪表及燃气调压系统的技术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008年起担任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营销与技术支持工作。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分管战略规划部和流量计事业部,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实施集团战略规划,同时负责流量计的研发和营销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仇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7%,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张宏业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3年至1995年在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工作;1995年至2002年在华信锅炉集团工作;2003年至2005年在先锋电子技术公司工作;2005年至2009年,任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先后任公司销售经理、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今参股公司广州金燃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宏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3,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7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林建芬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1997年3月至2014年12月先后在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营销总监、副总裁。2015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建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中尽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3月至2013年10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担任浙江博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杭州
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8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中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金大龙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毕业于济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荣获优秀共产党员、齐鲁金融之星称号。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担任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先后担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金投资中心业务二部副部长、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大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迟国敬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荣获“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全国交通建设系统优秀工会之友”荣誉称号。1995年至1999年任北京市煤气公司协会工作部主任,1999年至2005年任北京市燃气集团协会工作部副部长,2004年至2017年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2005年至2017年任北京市燃气集团协会工作部经理。1997年至今,任北京中煤协燃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长助理。现兼任本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迟国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凌 鸿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出生,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984年8月至今在复旦大学工作,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主任,高层管理教育中心学术主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CIES)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分会(CNAIS)理事,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凌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远鹏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会计学);2012年12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1年3月至今,兼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评审委员;2016年10月至今,兼任香港大学客席副教授。现兼任本公司、上海丽人丽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远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