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刘军先生、刘翔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 5%以上股东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后其合计持股比例为30.48%。
2、刘军先生、刘翔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12月10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12月8日,因自身资金需要,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000,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028,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8%。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军先生、刘翔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