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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杏珍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陆杏珍女士于2021年12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杏珍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陆杏珍大宗交易2021年12月10日5.383,270,0001.03%
合计--5.383,270,0001.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杏珍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26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股票简称华源控股股票代码002787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3,270,0001.03
合计3,270,0001.0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李志聪合计持有股份112,123,87035.48112,123,87035.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758,4688.1525,758,4688.15
有限售条件股份86,365,40227.3386,365,40227.33
李炳兴合计持有股份37,712,33011.9437,712,33011.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712,33011.9437,712,3301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陆杏珍合计持有股份5,741,9281.822,471,9280.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41,9281.822,471,9280.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一致行动人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55,578,12849.24152,308,12848.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212,72621.9065,942,72620.87
有限售条件股份86,365,40227.3386,365,40227.33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注:因公司目前存在可转换债券转股,本文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1年12月9日的总股本315,975,411股为准;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李志聪先生、李炳兴先生、陆杏珍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备查文件

1、陆杏珍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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