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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关于公司拟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证券代码:300035证券简称:中科电气公告编号:2021-084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合作协议尚需协议双方签订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公司的注册成立、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贵州贵安新区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5亿元,负极材料年产能10万吨,采用分期建设模式,一期产能规模6.5万吨/年,二期产能规模3.5万吨/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

3、关联关系:公司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协议,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研发检测实验室、仓储、办公楼、宿舍等配套设施。

2、项目选址:

拟选址地块位于贵州贵安新区直管区,人民大道交湖磊路东南侧,总面积约600亩,(具体使用面积以符合乙方项目要求和推进时序需要而定,实际范围、面积以贵安新区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为准),项目用地采取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用地约400亩,二期用地约200亩。具体面积、位置、址界及地块编号等以项目用地红线图及招拍挂公告为准。

3、项目建设周期:

在满足开工条件下,建设周期42个月,分两个阶段建设实施,具体供地时间及相关指标以贵安新区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际审批为准。

第一阶段 自乙方依法取得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开工,一期规模总投资为17亿元,占地约400亩,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建成年产6.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第二阶段 自乙方依法取得二期项目建设用地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开工,二期规模总投资为8亿元,占地约200亩,建设周期不超过18个月,建成年产3.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针对项目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为项目做好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协助项目顺利实施。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项目公司依法办理项目所需的备案、环评、能评、安评、

消防许可、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办理生产资质等相关手续。

(3)甲方需协调相关电力资源支持乙方企业用电负荷,如出现季节性限电等影响,优先纳入电力保障计划。

(4)甲方需全力保障乙方项目落地所需能评指标,将乙方项目纳入当地能评指标优先保障计划,保障乙方项目的及时建设及投产。

(5)甲方积极协助乙方项目公司争取国家、贵州省相关部门在科技创新、企业扶持资金、劳动用工、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保证按土地招拍挂的相关法律要求支付土地受让费用,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2)乙方承诺在取得项目用地红线图后,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方案必须满足贵安新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环保、卫计、消防、安全生产、劳工保护等要求,由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承诺在10年内连续经营不可搬离贵安新区直管区。

(4)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对员工进行管理、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5)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应按要求按时录入和报送各类数据和报表,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支持甲方统计工作。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产能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扩大公司锂电负极业务规模,满足不断增长的锂电负极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助于公司适应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竞争和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及投资合作协议尚需协议双方签订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

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尚需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4、项目公司的注册成立、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公司自筹资金(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方式),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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