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基板玻璃研发业务需求,同意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研发贷款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5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Y),最终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借款时间以实际发放日为准。本次借款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咸阳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向咸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Y)。借款时间以实际发放日为准。
三、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补选杨国洪先生、蒋磊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李淼先生、冯坤先生、靳波先生、彭俊彪先生、白永秀先生共同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补选蒋磊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鲁平先生、白永秀先生共同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