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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市快翔复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飞翔复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林再文、刘永琪、邹志伟、商伟辉、王海芳合计持有的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宇航”)78.8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光宇航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如本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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